一般有机废气的产生是从点源向面源成立体状无组织扩散,因此在治理VOCs时必须先采取相应的收集装置收集汇总,成有组织扩散,再经净化系统净化,最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
收集装置必须根据企业目前产生VOCs的源强点设备特征及操作检修方便等综合因素考虑,并且保证VOCs收集率大于90%以上。其形式有:顶吸式、侧吸式、半密闭式、移动式、封闭式、伸缩/升降式、旋转式、自动式等收集装置,均是根据VOCs污染因子的扩散路径、现场风场、源强点生产设备空间等实际条件、特性和安全等因素综合优化设计,尽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扩散,并且确保不影响生产。其VOCs废气中含尘量或含油或易聚合或混合气易产生化学/物理反应或易爆等不利于后续净化处理时,必须采用相应正确的预处理措施,确保VOCs净化系统正常、稳定、高效、长期运行。
有机废气VOCs净化技术是根据其污染因子的物理化学性质进行全面净化治理,一般有:吸附法、等离子法、热氧化/燃烧法、吸附+脱附再生+催化氧化/燃烧法、吸收/吸附法、生物法、回收法、紫外线法、化学法、植物提取液吸收法、蓄热式氧化/催化法等,必须根据有机废气VOCs中的污染因子组分的特性,采用相适应的一种或几种工艺组合协同净化治理工艺系统,尽最大限度减少二次污染,确保整体治理后的综合污染当量减少,特别严防产生有毒或更毒的次生污染或转移污染方式(把气体污染物转移给水或固,其水或固又难以处理,其治理过程所需总的消耗物产生新的污染当量又等于或大于所治理的污染当量,得不偿失),一切以生态环境污染减量做最有效、最真实、最全面的环保解决方案,确保社会最大公约数为目地真实改善环境质量。